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全国思政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系统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结合《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研究生在学期间个人素质及表现的评价,测评结果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毕业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我校正式注册的研究生均需参加学年综合测评。
第三条 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的评价机制,加大其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力度,强化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在测评中的作用。
第二章 测评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召集人)、院长、副书记(学生主管)、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
工作小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主管)、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5人)、研究生代表(5人)。
二、委员会职责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包括工作部署、材料审核、结果审定、公示等。
3.根据需要委托教授委员会审定竞赛、科研成果。
4.受理并处理有关争议、申诉及投诉等事项。
三、测评原则
1、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课程考试成绩、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各级各类表彰(荣誉)和担任社会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完成)。凡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或成果违反学术道德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单位综合测评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除涉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学术不端行为等重大问题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投诉、申诉。
3、参与计分的成绩、科研、竞赛成果、荣誉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上一年度 9 月 1日至测评当年 8 月 31日,实际以学校评测当年文件规定时间为准。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录用通知无效);检索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各类获奖以证书或红头文件为准。
4、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成果、荣誉应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导师对学生提供的学术成果证明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5、本年度已获得其他奖励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参评,但评该奖时已经使用过的全部成果(论文、专利、科研等)不能重复使用。
6、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综合测评支撑材料,视为自动弃,不再进行记分。
7、本办法自 2022 年 9月 10 日起实施。执行细则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
第三章 测评程序 
1、学院召开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2、各研究生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并报学院备案,小组成员应包括:班委代表、党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对本班级自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和校对。
3、研究生填写有关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支撑材料。符合条件但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支撑材料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承担研究生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对有关表格、支撑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需要鉴定的支撑材料,报委员会进行审议。
5、委员会审议有关表格、支撑材料,完成对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的认定。
第四章 测评内容 
一、测评内容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重点在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上,主要考察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测评内容包括以下5个模块:M1:德育分(20%)、M2:智育分(65%)、M3:体育分(5%)、M4:美育分(5%)和M5:劳动教育分(5%)。
(一)模块 M1: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由基础分(85分)、附加分(15分)和减扣分构成,是对研究生思想政治、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的综合评价。
1、基础分:
主要从政治态度、日常表现、学风表现、思想品德及集体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凡是有违反党的政策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行为的,计0分。德育测评基础分评分标准如下表1:
表1德育测评基础分评分标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测评内容  | 
  
  
   政治态度  | 
   优  | 
   20  | 
   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对党和国家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是非观念,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的态度、上进心。 法纪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  | 
  
  
   良  | 
   14  | 
  
  
   中  | 
   10  | 
  
  
   差  | 
   <10  | 
  
  
   日常表现  | 
   优  | 
   20  | 
   研究生一年级:根据第一学年上课和“我在校园”考勤情况。 研究生二年级:主要考察“我在校园”考勤情况。  | 
  
  
   良  | 
   14  | 
  
  
   中  | 
   10  | 
  
  
   差  | 
   <10  | 
  
  
   学风表现  | 
   优  | 
   20  | 
   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实验室打卡的情况。  | 
  
  
   良  | 
   14  | 
  
  
   中  | 
   10  | 
  
  
   差  | 
   <10  | 
  
  
   思想品德及集体观念  | 
   优  | 
   25  | 
   讲究公德,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利益和校园秩序,和不良现象作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待人态度。生活俭朴、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浪费粮食的情况。有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如不配合班级工作,酌情扣2-5分。  | 
  
  
   良  | 
   16  | 
  
  
   中  | 
   12  | 
  
  
   差  | 
   <12  | 
  
 
说明:
1)政治态度由学生政治面貌来体现,党员20分,积极分子19分,团员18分,群众17分。
2)日常表现由“我在校园”打卡记录等情况打分。基础分为20分,我在校园未打卡一次扣0.5分,无上限扣除。
3)学风表现由实验室打卡记录打分。基础分为20分,未打卡1-5次扣1分、6-10次扣2分、11-15次扣3分、16-20次扣4分、大于20次直接为15分。
4)如因导师安排参加各类科研、实践类活动,此项不扣分。以导师签字的正式请假单为准。其他因正当、客观原因未能按时考勤,并由导师、辅导员认可的情况不做扣分处理。以病例、导师签字的请假条,并在辅导员处报备的相关文件为认定材料。
2、附加分:
在学校或各培养单位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含)以上的根据其工作表现酌情予以加分,任期不足一年,和评议不合格的不予加分。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外出不在学校,只能按对应职位的实际在校时间比例系数进行计分。担任学生干部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表2:
表2 担任学生干部附加分评分标准
 
  
   类别  | 
   计分  | 
  
  
   校级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院级研究生会主席  | 
   8-15  | 
  
  
   校级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院级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  | 
   6-8  | 
  
  
   院级研究生会部长、班级干部、党支部副书记  | 
   4-6  | 
  
  
   各级学生组织干事、支部委员、研究生助理、实验室负责人  | 
   1-4  | 
  
 
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个人荣誉称号评分标准如下表3:
表3个人荣誉称号评分标准
 
  
   级别  | 
   计分  | 
  
  
   国家级  | 
   15  | 
  
  
   省部级(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  | 
   10  | 
  
  
   地市(厅局)级  | 
   8  | 
  
  
   校级(由校级部门组织)  | 
   4  | 
  
  
   院级(由一级学院组织)  | 
   2  | 
  
 
说明:
1)获得的各种表彰,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
2)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或做出突出贡献者,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可加 1-10 分。
3)个人励志事迹获得官方主流媒体报道的,按媒体级别酌情加2-5分,由综合测评委员会审定。
3、减扣分:
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分别扣 15、20、30、40 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减扣10分;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扣 40 分;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 1-3 分。
(二)模块 M2:智育测评
智育分值由学习成绩、附加分和减扣分构成,是对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包括研究生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考核成绩,以及标志性学术成果产出、参与科研实践竞赛活动中取得的各类奖项。
1、学习成绩评测标准:
(1)一年级研究生重点考察学习成绩,同时兼顾科研表现,学习成绩占比 80%、科研成果(附加分)占比 20%;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重点考察科研与专业实践表现,学习成绩等占比 30%,科研成果(附加分)占比 70%。
(2)有课程的学年,学习成绩等于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成绩加总平均计算。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0、80、70、60、59 分计。没有课程的学年,学习成绩等于学位论文开题成绩。
2、智育测评附加分评测标准:
智育附加分主要反映学生在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学科竞赛、科研获奖等方面的成果产出。
(1) 学术论文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表4:
表4  学术论文评分标准(分/篇)
 
  
   等级  | 
   论著类别  | 
   量化分  | 
  
  
   一类  | 
   SCI、SSCI 期刊(1 区)论文  | 
   300  | 
  
  
   SCI、SSCI 期刊(2 区)论文、 CCF 的 A 类会议论文;国家一级学会学报  | 
   200  | 
  
  
   SCI、SSCI 期刊(3 区/4 区)论文; CCF B 类会议论文  | 
   150  | 
  
  
   二类  | 
   EI检索期刊论文  | 
   100  | 
  
  
   CSCD核心源刊论文、CCF的 C 类会议论文  | 
   50  | 
  
  
   三类  | 
   中文核心  | 
   40  | 
  
  
   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西安工程大学学报论文  | 
   30  | 
  
 
说明:
1)一类~三类论文,均需要出示证明材料(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首页,或者论文检索证明及论文集)。其中一类及二类期刊论文如未正式出刊或检索但已在线发表,按计分系数1.0计分;如论文仅录用没有出版,凭录用通知和论文终稿经主导师确认签名并在学院科研部门备案后,亦可作为证明材料,但只能按计分0.5系数计分。一篇期刊论文只用于一次综测计分(以录用证明计分论文出版后不再参加下一年度综测计分)。
2)发表的论文要求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一类~二类论文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主导师(或学院认定的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予以认定,三类论文必须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予以认定。
3)SCI按中科院JCR发文年最近分区为准,SSCI按科睿唯安最近分区为准,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以学校最新修订下发的文件为准、中文核心论文以最新发布的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CCF会议以CCF最新发布会议目录为准。
4)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西安工程大学学报仅认定1篇。
5)同一篇论文被两家或两家以上检索机构检索时,按最高分计只计分一次。
(2)专利授权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表5:
表5 专利授权附加分评分标准(分/项)
 
  
   专利类别  | 
   量化分  | 
  
  
   发明专利受理  | 
   15  | 
  
  
   发明专利授权  | 
   60  | 
  
  
   发明专利转让  | 
   60(转让经费5万及以上)  | 
  
  
   软件著作授权  | 
   5  | 
  
  
   软件著作转让  | 
   20(转让经费5万及以上)  | 
  
 
说明:
1)专利权获得年度以授权年度为准,我校应为独立/第一专利权人,与本人学科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计分;专利转让需有转让合同并有经费到账,到账金额不足规定数额不予计分。
2)专利第一授权人为导师,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授权人的,可按第一授权人予以奖励,但是仅限第二人。
3)多个专利授权可以累计附加分,其中发明专利累计积分不超过3项,软件著作权累计积分不超过2项。
(3)学科竞赛附加分评分标准如下表6:
表6 学科竞赛附加分评分标准
 
  
   赛事层次  | 
   赛事类别  | 
   量化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Ⅰ类  | 
   300  | 
   200  | 
   150  | 
   110  | 
  
  
   Ⅱ类  | 
   200  | 
   100  | 
   80  | 
   70  | 
  
  
   Ⅲ类  | 
   100  | 
   60  | 
   50  | 
   40  | 
  
  
   省级  | 
   Ⅰ类  | 
   50  | 
   40  | 
   30  | 
   25  | 
  
  
   Ⅱ类  | 
   40  | 
   30  | 
   20  | 
   15  | 
  
  
   Ⅲ类  | 
   25  | 
   20  | 
   15  | 
   13  | 
  
  
   校级  | 
   
  | 
   10  | 
   8  | 
   7  | 
   6  | 
  
 
表7 其他科技竞赛或专业比赛获奖量化计分标准
 
  
   奖项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秀奖  | 
  
  
   国家级  | 
   20  | 
   18  | 
   16  | 
   14  | 
  
  
   省部级  | 
   13  | 
   12  | 
   11  | 
   10  | 
  
  
   厅局级  | 
   8  | 
   7  | 
   6  | 
   5  | 
  
  
   校级  | 
   4  | 
   3  | 
   2  | 
   1  | 
  
 
说明:
1)各竞赛级别以竞赛目录(见附件)为准,竞赛必须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竞赛如果设置特等奖且设置三等奖的,特等奖奖励标准参照一等奖上浮50%;如果设置特等奖且未设置三等奖的,特等奖奖励标准参照一等奖执行;
3)同一研究生参加同一赛事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竞赛并获奖的,按相应等级中奖励标准最高的予以奖励。
4)若测评当年某项赛事未进入到最高等级,则由奖项持有人选择是否在测评当年加分,若选择加分,则来年所获最高赛事获奖原则上不再重复加分(若因特殊情况申请加分,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给予结论)。
5)团队获奖的,按照表8进行系数加分。科技竞赛或专业比赛奖计分=奖项级别分×单位排名系数×获奖排名系数。
6)省级二、三类竞赛若获得国家级奖项,分数在相应等级上上调50%。
表8 团队比赛加分规则
 
  
   比例(100%)  | 
   排序1  | 
   排序2  | 
   排序3  | 
   排序4  | 
   排序5  | 
  
  
   二人合作  | 
   60%  | 
   40%  | 
   
  | 
   
  | 
   
  | 
  
  
   三人合作  | 
   50%  | 
   30%  | 
   20%  | 
   
  | 
   
  | 
  
  
   四人合作  | 
   40%  | 
   30%  | 
   20%  | 
   10%  | 
   
  | 
  
  
   五人及五人以上合作  | 
   40%  | 
   25%  | 
   15%  | 
   10%  | 
   10%  | 
  
 
(5)项目附加分评分标准
纵向/横向项目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加分由导师或副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参与项目贡献度进行打分,且学生总分不能超过该项目的量化分(量化分参照表9)。
 
  
   项目来源及到款经费(万元)  | 
   量化分  | 
  
  
   研究生创新基金  | 
      50  | 
  
  
   国家级项目、国家重点、重大项目  | 
   25  | 
  
  
   横向≥50  | 
   20  | 
  
  
   省部级重点项目;省部级项目  | 
   15  | 
  
  
   50>横向≥30  | 
   15  | 
  
  
   30>横向≥10  | 
   10  | 
  
  
   厅局级项目  | 
   5  | 
  
 
表9 研究项目立项量化计分办法
说明:
1)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须为项目负责人,系数为1。
2)纵向研究项目立项以项目批文为认定材料,需提供合同期复印件,加分仅限于项目执行期内年限,纵向项目若有多个老师参与,加分由项目负责老师决定给其他老师分配或者不分配分数,总分不超过量化分。且研究生以导师认定的项目组成员为准。
3)横向研究项目立项以合作协议及导师本人实际到款为认定材料,到款必须在当年评选时间范围内。
备注:
1)导师对参与项目的研究生进行打分,需要提交: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打分表;2、项目书复印件(纵向还需提供项目合同期);3、到款证明(限横向项目);
2)学生参与的项目若不是导师或副导师的项目,则不能参与认定。
3)每位学生至多可参与一个项目打分。
(6)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可加1分,且研究生期间只可加一次,不可在下一学年重复加分。
(三)模块 M3:体育测评
体育测评是对研究生参加各级各类的体育活动和自觉参与各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情况的综合评价。
1、体育分值由基础分(85 分)和附加分(15 分)构成。
2、基础分为85分,由其及格分80分和活动参与分0至5分组成,每参加体育活动 1 次计活动参与分为 1 分,总分不超过5分,以签到表或我校、院组织活动的相关部门提供评比结果的相关文件为认定材料。得分不超过上限85分。
3、体育活动按照体育竞技类赛事获得附加分,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加分标准见下表:
表10 体育测评附加分量化计分办法
 
  
   项目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5  | 
   10  | 
   8  | 
  
  
   省部级  | 
   8  | 
   6  | 
   5  | 
  
  
   校级  | 
   5  | 
   4  | 
   3  | 
  
  
   院级  | 
   3  | 
   2  | 
   1  | 
  
 
(四)模块 M4:美育测评
美育测评是指对研究生在传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审美和人文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美育分值由基础分(85 分)和附加分(15 分)构成。
2、基础分为85分,由其及格分80分和活动参与分0至5分组成,每参加美育活动 1 次计活动参与分为 1 分,总分不超过5分,以签到表或我校、院组织活动的相关部门提供评比结果的相关文件为认定材料。得分不超过上限85分。
3、美育活动以参加歌舞、演讲、辩论、书法绘画、摄影、视频制作等文化艺术相关的比赛及除专业类相关的其他比赛获得附加分,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加分标准见下表:
表11 美育测评附加分量化计分办法
 
  
   项目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荣誉类称号  | 
  
  
   国家级  | 
   15  | 
   10  | 
   8  | 
   8  | 
  
  
   省部级  | 
   8  | 
   6  | 
   5  | 
   5  | 
  
  
   校级  | 
   5  | 
   4  | 
   3  | 
   3  | 
  
  
   院级  | 
   3  | 
   2  | 
   1  | 
   1  | 
  
 
(五)模块 M5: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测评是指对研究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精神和行动,以及对参与社会劳动实践、创造性劳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劳育分值由基础分(85 分)、附加分(15 分)和减扣分构成。
2、基础分由研究生每学年参加学术报告次数评定,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12劳动教育基础分量化办法
 
  
   等级  | 
   评分标准 (研究生每学年参加学术报告次数)  | 
   量化分  | 
  
  
   优秀  | 
   13次及以上  | 
   85分  | 
  
  
   良好  | 
   10~12次  | 
   80分  | 
  
  
   中等  | 
   7~9次  | 
   75分  | 
  
  
   及格  | 
   4~6次  | 
   70分  | 
  
  
   不及格  | 
   ≤3次  | 
   60分  | 
  
 
3、劳动教育附加分以宿舍、实验室卫生及参与暑期实践获得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 宿舍、实验室卫生脏、乱、差,在校级或院级卫生检查当中不
合格,每次给宿舍成员各扣1分,依次累加;在校级或院级卫生检查评为优秀,每次给宿舍成员及实验室成员各加1分,依次累加,得分不超过上限。
(2) 暑期实践
研究生参加校外的各项实践、学术活动。
A. 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省级及以上、学校、培养单位组织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分别加8分、6分、5分;如担任疫情或者其他志愿者或者参与各类实践活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审核无误则计2分。
B. 研究生暑期参加由研究生院资助的各类讲座、学术会议、暑期学校等活动。申请成功并参加者,参加一次计2分。与本人学科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计分。以研究生院的审批公示以及实际参加活动的费用报销材料为认定材料。
C.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定期举办的与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仅参会计2分,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议论文并作分会报告或以海报形式交流计6分,认定材料以导师签字确认的会议通知、会议日程、报告照片、会务费发票及论文等复印件为认定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校内学术活动上做学术报告每次计3分,以职能部门下发的活动通知作为认定材料。上述学术会议加分均可累计。
二、其他说明
1、同一成果同时获得两类及以上计分的,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2、凡学院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进行酌情扣分。
3、研究生院或学院不定期抽查课堂考勤,视情节扣 5-10 分。
4、本办法经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022 年9 月 10日讨论通过后试行。原综合测评办法自行废止。
附件
 
  
   编号  | 
   支持 类别  | 
   赛事名称  | 
   级别  | 
   主办单位  | 
  
  
   1  | 
   国家级Ⅰ类 竞赛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教育部  | 
  
  
   2  | 
   国家级Ⅱ类 竞赛  | 
   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 
   国家级  | 
   教育部学位中心  | 
  
  
   3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团中央、教育部  | 
  
  
   4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  | 
   团中央、教育部  | 
  
  
   5  | 
   RoboMasters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 
   国家级  | 
   团中央  | 
  
  
   6  | 
   国家级Ⅲ类 竞赛  | 
   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国家级  |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7  | 
   省级 Ⅰ类 竞赛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省级  | 
   教育部  | 
  
  
   8  | 
   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省赛/选拔赛  | 
   省级  | 
   陕西省学位办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省级  | 
   团中央、教育部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省级  | 
   团中央、教育部  | 
  
  
   9  |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  | 
   省级  | 
   陕西省学位办  | 
  
  
   10  | 
   微软创新杯陕西高校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  | 
   省级  | 
   省委教育工委  | 
  
  
   11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一 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省级  |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2  | 
   英语演讲比赛  | 
   省级  |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 
  
  
   13  | 
   省级 Ⅱ类 竞赛  | 
   一级学会专项赛事  | 
   省级  | 
   CCF一级学会  | 
  
  
   14  | 
   省级Ⅲ类 竞赛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省级  | 
   教育部、商务部  | 
  
  
   15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省级  |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
综合测评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