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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2日 14:07  点击:[]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178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250号)精神,结合《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金用途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开支。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各学期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

2019年春季学期起,学校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继续分两档资助,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2019-2020学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另外,学校对2019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2015、2016、2017、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补发国家助学金15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除外)。

五、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推荐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班级推荐小组,负责班级评审推荐工作,初步确定本班级推荐人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通报评选结果。

(三)年级推荐

年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任成员的年级推荐小组,负责年级评审推荐工作。年级推荐小组对班级推荐小组初步确定的评选结果进行汇总,初步确定本年级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院审核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年级推荐小组推荐人选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核。

(五)学生工作部(处)复核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对学生的受助资格复核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工作部(处)报请的国家助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呈递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七)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长办公会对全校拟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审查并拟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

(一)汇总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2019—2020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学院)》(附件2);

3.《2019—2020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年级)》(附件3);

4.学院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报送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汇总表格电子版用Excel格式报送。

   (二)具体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4);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4.《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以上具体材料除每名助学金受助学生提交一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其他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五年,以备上级部门查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国家助学金是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年度重点工作,资助资金量大、学生覆盖面广、全校师生关注度很高,同时又事关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并通过宣传栏、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宣传,特别是将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等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告知每一位受助学生,并不断加大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评选政策人人知晓、评选工作人人参与。

(二)统筹兼顾,确保公平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新修订的《西安工程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中,要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已获得资助情况,统筹安排政府、学校、社会各资助项目,保证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获得适当的资助。对于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孤儿学生,以及2019级AB段学生,应给予38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或社会专项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社会专项助学金。

(三)夯实责任,加强监督

各学院应按照新修订《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要求,成立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资助工作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年级辅导员为具体责任人。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的管理,要不断加强网站、微信等信息反馈平台建设,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的渠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与追责,对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严格追责。

(四)规范管理,加强教育

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国家助学金工作顺利完成,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国家助学金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参与“勤工助学义工岗”活动实施方案》(西工程大学字[2017]20号)要求,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对于上一学年已经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且完成“勤工助学义工岗”工作要求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资助。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合计

特等3800元/年

一等2800元/年

资金(元)

备注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300

108

192

948000

机电工程学院

360

176

184

1184000

电子信息学院

512

212

300

164560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44

93

151

776200

管理学院

432

164

268

1373600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990

334

656

310600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41

52

89

446800

理学院

335

132

203

1070000

计算机科学学院

360

148

212

1156000

新媒体艺术学院

390

136

254

1228000

材料工程学院

132

61

71

430600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271

118

153

876800

应用技术学院

53

20

33

168400

合  计

4520

1754

2766

14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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