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风廉政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2018年04月11日 14:47 纪委办公室 点击:[]

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2018年,校党委与各基层党政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廉政责任书。各基层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清单。

2.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进行履职纪实。(内容包括研究、安排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的记录等)。

3.各基层党组织要与本单位相关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于4月27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22-8楼116室)备案。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上一条:校纪委书记朱君强走访计算机科学学院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下一条:关于重申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廉洁过节要求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c)2016 西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地址:中国·西安·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710600]
联系我们:webmaster@xpu.edu.cn 陕ICP备0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