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及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计算机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已张贴在学院3楼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3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7号楼427办公室外公示栏、学院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公示公告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馈,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
反馈地址:7号楼435办公室
反馈电话:029-81369636(曹老师)
反馈邮箱:20230219@x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