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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0日 14:37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

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加快质量内涵建设,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文件修订),现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奖励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在读研究生。

二、统计时段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三、统计奖励成果的范围

在学术论文、科技竞赛、专利、科研立项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被SCIEICSSCICSCDSSCI收录或在国内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第一完成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竞赛获奖、科研立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工程大学。

   四、填写及报送要求

1、学生填写《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初审、汇总,按照《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核查论文授权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条件,分值是否填写正确。学院填写《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附件3)。

3、各学院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审核通过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文件修订)对论文授权专利获奖等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填写2019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统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写。

2、学院要对导师和学生填报成果进行审核。导师对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2019年10月31日以后获得的成果,将于2019年下半年予以奖励。

4、有关检索的认定须出具图书馆认证报告;有关核心认定须查询相应核心目录(需要特别注意版本)。

七、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1128日前完成审核、公示,报送研工部学生科

附件2、3电子版传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xsk62779206@163.com;汇总表纸质版1份盖章送至两校区学生科办公室。

八、未尽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请遵照《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文件修订)执行。

联系电话:029-62779206

办公地点:临潼校区22-8-144;

         金花校区1-1005

附件1:论文、专利、竞赛、科研立项量化分表

附件2: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

附件3: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

一、论文认定标准

1、检索论文、新华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均以学校图书馆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论文检索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2SCI按中科院JCR发文年最近分区为准SSCI科睿唯安最近分区为准。

3、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限艺术类专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限艺术类专业)可由学院研究决定后,提出一定数量的成果(如论文、艺术作品等)申请奖励,报研究生工作部,经专家审核后,参照中信所科技核心期刊论文标准予以奖励。申请奖励的成果应坚持质量导向,并逐步对标学校标准。

1 检索论文量化分(分/篇)

等级

论著类别

量化分

一类

SCISSCI期刊(1/2区)、(3/4区)论文

300150

A&HCI期刊论文

300

二类

EI检索期刊论文(会议)

8025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摘要)论文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摘要)论文

30080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字数2000字以上)

250

国家一级学会学报

80

CSSCICSCD核心源刊论文

50

北大中文核心、社科院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论文

30

三类

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西安工程大学学报论文(限1篇)

30

中信所科技核心期刊论文、SCD

20

四类

CSSCICSCD扩展源刊论文

10

二、专利认定标准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面向全校所有学科(类别)。重点鼓励六个一流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2、外观设计专利面向艺术类学科(类别)。

3、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奖励数量,分别累计不超过两项。

4、专利权以授权年度为准。专利转让需有转让合同并有经费到账,到账金额不足规定数额不予计分。

研究生本人获批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量化分详见表2

2 专利量化分(分/项)

专利类别

授权量化分

转让量化分

发明专利

80

160(转让经费5万及以上)

实用新型

20

40(转让经费2万及以上)

软件著作权

10

20(转让经费1万及以上)

外观设计

5

10(转让经费5千及以上)

三、竞赛认定标准

1、竞赛等级

(一)竞赛等级

一类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组织举办的世界范围的竞赛,及部分指定竞赛。

二类竞赛:指国家各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或国家一级学会、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或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及国际级竞赛的国内选拔赛。

三类竞赛:指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或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学会、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及学科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竞赛,以及国家级竞赛的区域选拔赛,部分指定学校级竞赛。

竞赛奖励目录定期前进行更新,各学院提出建议列入下一年度行业协会竞赛奖励的申请,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审核,备案执行。

研究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量化分标准详见表3

3  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量化分(分/项)

级别

量化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类

400

300

200

100

二类

300

200

150

120

三类

120

80

50

35

四、科研立项认定标准

研究生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可参照竞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上一条: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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