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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9日 15:58  点击:[]

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即日起在学院范围内正式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校内奖学金评审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不存在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优良;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较好者优先;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二)具体条件。具体各类校内奖学金评审条件和标准见《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西安工程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西工程大学字〔2024〕20号)

其中:

一等奖学金要求: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3A2B及以上,且M2智育测评等级为A;

二等奖学金要求: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要求: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及以上;

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业进步依据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中授位平均学分绩点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

说明:

1.跨学年转专业的,在转入学院参评;非跨学年转专业的,在原学院参评。

2.同一学年内,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社会专项奖学金、工程大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可以同时获得工程大奖学金,但只享受荣誉,不发放奖金。

三、评审比例和奖励标准

校内奖学金为了充分激励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设立的,分为校长奖学金、工程大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三种类型,具体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表:

奖学金类型及等级

评审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

奖励标准(/人·年

校长奖学金

不超过10人

10000

工程大奖学金

一等

3%

2500

二等

7%

1500

三等

10%

1000

学业进步奖学金

1%(仅三四年级)

1000

附:          各年级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

年级

参评人数(不含第二学位和转专业)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学业进步奖学金

2022级

341

10

23

34

3

2023级

305

9

21

30

3

2024级

297

8

20

29

四、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专业(或班级)评定。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各专业(或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基础上,参与做好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专业(或班级)2024-2025学年校内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专业(或班级)全体学生中公布评定结果。

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学院复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在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附:

计算机科学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职务

姓名

组长

党委书记主持工作

闫小兵

院长主持工作

张凯兵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赵勇进

副院长

王蒙

成员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苹

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任慧娟

资助辅导员

刘宇哲

学院团委书记

左温慧

教务员

张萌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经学生工作部(处)部务会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名单,提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校审定。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工作部(处)审核通过的学生校内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人尽皆知。辅导员、各班学生干部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深入班级加强政策宣传,各年级、各班级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各年级要严格工作程序,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的渠道,做到问题及时反馈,矛盾及时化解;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奖学金评审标准、确保评奖质量。确保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择优,不产生舆情。在奖学金评审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申请人于10月30日17点前向年级辅导员处提交,提交以下材料: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评定过程中,学院学生如果对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在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人:刘宇哲(计算机楼435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1369636,邮箱540887297@qq.com。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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