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2025年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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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方式 |
组长 |
闫小兵 |
副书记(主持工作) |
高级工程师 |
17791325184 |
薛涛 |
院长 |
教授 |
13201771093 |
成员 |
赵勇进 |
副书记 |
讲师 |
13088990689 |
陈亮 |
副院长(主管教学) |
教授 |
13700289301 |
张凯兵 |
副院长(主管研究生) |
教授 |
18049533751 |
朱欣娟 |
教授(教师代表) |
教授 |
15802995170 |
张鑫 |
辅导员 |
讲师 |
18392103320 |
2025年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组成简表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方式 |
组长 |
朱欣娟 |
无 |
教授 |
15802995170 |
成员 |
陈金广 |
无 |
教授 |
13572533425 |
赵雪青 |
无 |
副教授 |
13571811207 |
王蒙 |
院长助理 |
副教授 |
15319768072 |
高全力 |
院长助理 |
副教授 |
18392377565 |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细化到各专业)
2025年学校向计算机科学学院下达的推免生推荐指标数共计17人,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按照推荐指标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所有学生三年推免成绩排名情况,各专业符合基本条件的前2名为确定拟推荐人选,共计12人。剩余9名拟推荐人选根据各专业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三年推免成绩拉通排名,排序前9名的确定为拟推荐人选。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推荐。
三、推荐基本条件
1.我校2025届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第二学位学生);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为前列(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应在前30%以内,测评结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0分,或托福≥65分;
5.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无补考记录(未取得学分的通识任选课除外),其中高等数学两学期平均分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由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核);
6.无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等,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四、推免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计算。其中学生综合测评M3加分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算,并将核算要求、过程和结果向全体学生公开。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阶段
1.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学院推免条件、推免名额分配、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以及学生申诉渠道等,于9月10日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学院师生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
2.符合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应在9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1)《专家推荐信》;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前三年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者雅思成绩单或者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
(8)其它支撑材料。
3.学院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遴选推免生时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首先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和推免生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然后按照学生前三学年推免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推免成绩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再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拟推荐名单(按照不低于学院推免指标的120%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应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
(1)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2)学生推免成绩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计算,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对科研竞赛和科研论文加分进行审核,依据学生前三学年推免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名。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推免成绩计算过程中涉及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竞赛时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列入加分项:
①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②原则上作为主力成员(主力成员人数根据不同赛事的不同要求由学院具体认定)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如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论文超过三篇代表作或科研竞赛获奖超过三项,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答辩认定;
申请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5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在学院推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对鉴定的成果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安排,于9月17日前将拟推荐名单、申请表、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成果鉴定表、推免复核表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5.学校各相关部门组织专人对学院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6.通过复审的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统一将拟推免名单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推免名单。
(二)接收阶段
接收工作另见相关通知安排。
六、监督与管理
推免生遴选工作必须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建立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回避制度。学院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学校要求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拟推免名单必须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申请推荐的学生姓名、前三年推免成绩、排名、学术专长答辩结果等基本内容。考生如对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免遴选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学校确定名单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后,亦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获得推免生资格本科生,不得再报考其它任何类别硕士研究生或再推荐就业单位,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如放弃推免生资格,应于毕业当年的3月底前向学院提出申请,以免影响毕业就业。
推免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体检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其推免生资格或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