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领导小组组成
根据学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计算机科学学院2023年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名单如下表所示:
备注:
1.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学院(分院)推荐工作。推荐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院长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联系人。
2.学院推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实施方案;在学校分配计划内制定本学院专业具体分配计划;负责推荐学生的思想政治鉴定;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包括学生关键信息)、接受学生的咨询;并对拟推荐学生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 本表填好后电子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后随推免材料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严格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开”的“三公开”原则,遵照教育部、教育厅及西安工程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监督。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细化到各专业)
2023年计算机科学学院免试研究生指标共计12人,其中本硕分流1人,经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各专业分配名额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分配方案另行公布。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四、推荐条件
1.我校2023届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不包括第二学位学生)。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为前列,综合素质测评及专业排名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由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形成意见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艺术类专业由所在学院设定英语最低要求)。
5.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无补考记录(未取得学分的通识任选课除外),其中有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高等数学两学期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识限选课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任选课程需完成规定学分。学业成绩由教务员负责审核。
6.无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等,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9月21日之前)
1.符合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①《专家推荐信》(附件1)
②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③学生论文、科技竞赛鉴定表(附件3)
④前三年成绩单原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学生证复印件
⑦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相应小语种成绩单(证书)复印件
⑧其它支撑材料
2.学院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遴选推免生时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首先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和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然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拟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
(1)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者,不得推荐。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西工程大学字〔2016〕43号)计算,并根据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名。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涉及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竞赛时需满 下列条件,方可列入加分项:
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②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③申请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 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安排,学院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做如下安排:
①2022年9月9日成立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呈报研究生院、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
②2022年9月12日下午18:00前学生本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③2022年9月21日学院根据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推荐拟推免学生至学校。
5.研究生院、教务处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学院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二)接收阶段(10月20日之前)
接收工作另见相关通知安排。
六、监督与管理
建立研究生推免工作回避制度。院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学校要求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推免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由学院推荐时进行,公示内容:申请推荐的学生姓名、综合评分成绩、排名、学术专长答辩结果等基本内容。考生如对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免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学校确定名单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后,亦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获得推免生资格本科生,不得再报考其它任何类别硕士研究生或再推荐就业单位。如放弃推免生资格,应于毕业当年的3月底前向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以免影响毕业就业。
推免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体检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其推免生资格或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问题反映渠道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教师和学生,可通过电话、邮件形式向计算机科学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62779099
邮 箱:xpucsc@xpu.edu.cn